做好重点机构和场所疫情防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说,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高风险人群较多、人员集中,疫情传播风险大。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实施“乙类乙管”以后,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包括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相关机构和场所应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的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措施。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指南》对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总体上严于社会面,强调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突出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对养老机构防范社会面感染源进入,以及出现感染后如何应急处置提出了详细要求。强化了就医用药的优先保障,要求养老机构落实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要求,做好医药物资供给,与医疗机构建立转诊、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出现危重疾病患者时能及时救治和转诊。
李邦华说,“保健康、防重症”是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重心。目前,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多数是高龄、失能和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一旦感染,重症风险较高。民政部指导养老机构每天做好至少两次的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的核酸或抗原检测;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的健康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对高风险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注和重症前期“早识别”;发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的作用,储备相应的药物,通过远程诊疗或者上门巡诊服务,做到感染老年人诊疗“早干预”;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的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
实施“乙类乙管”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哪些新要求?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司一级巡视员李健介绍,1月6日,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城乡社区要健全疫情防控体系,把防控措施具体落实到自然村、居民小区;要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保障好重点人群就医用药需求,要及时响应居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及时帮助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居民群众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树立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要关心关爱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
“社区疫情防控是为了居民群众,也要依靠居民群众。”李健说,应该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作用,细化村民小组长、居民小组长、楼门栋长以及网格员的责任。农村地区还要依托五级书记健全疫情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体系。要加快推动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全覆盖。要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以及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动员居民群众就近就便开展邻里互助等活动。
春节期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客流量较大,如何做好防控?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一级巡视员耿洪洲说,商务部严格按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制定了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明确防控制度、环境卫生、员工卫生防护等要求,指导行业做好防控工作。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在公共场所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常昭瑞说,当前,国内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在以下情形应佩戴口罩: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相关症状时;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感染者以及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员;医务工作者、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记者申少铁)
上海近百位政协委员联合提案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中新网上海1月12日电(记者 范宇斌)“人们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民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正在此间举行的2023年上海市两会上,近百位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建言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数据显示,精神心理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居首位,占疾病总负担的20%。
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上海明佳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赵丽佳12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上海,每5个人中就有1人一生中会遭受精神心理疾病的困扰。”
以上海市为例,当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等积极推进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和政策支撑,积极探索行业自律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上仍存在诸多问题。”赵丽佳坦言,问题主要体现在“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教育培训乱象丛生;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良莠不齐;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供不应求”。
这份提案提到,“当前,有关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相继发布心理健康培训项目,但是项目内容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对心理健康服务事业发展带来隐患。”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迫在眉睫。”赵丽佳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心理咨询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许多为非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专业,专业能力不足,法律伦理意识淡薄,服务质量难以保障,导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中国目前尚无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记者了解到,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主要是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据悉,截至2017年,中国约有120万名持证的心理咨询师,仅有3万-4万人从事心理咨询行业的专兼职工作,全国心理治疗师数量则仅有数千人。
与此同时,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新冠疫情在心理健康方面的影响持续时间至少是十年、二十年以上,很多人都可能会面临焦虑、抑郁、失眠和社会交往等问题。“加快提高心理健康服务供给数量已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赵丽佳如是说。
对此,近百位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建议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规范治理和行为自律,进而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这份联合提案中指出,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方面,可以积极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工商、民政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对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服务规范、服务收费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大力依靠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
行业自律管理同样关键。这份联合提案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提升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要壮大行业协会专兼职人员队伍,构建功能完善的组织结构,积极吸纳新的会员单位,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参与制订地方性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构建完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等。
此外,可以积极探索“赋权”行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推进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鼓励行业组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发挥信息化的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数据库等。(完)